第两百零四章 天生一对(1/ 2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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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博文右手持刀,左手拿着木头,整个人像是魔怔了一般,聚精会神的盯着这块木头,手上的动作时而快速,时而缓慢,有种熟能生巧的节奏感。
对于雕刻,他虽然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,但,经验就是最好的老师。
从山中一路走来,他不知道浪费了多少木材,手艺已然是有了很大的进步。
尤其是这个时候。
精气神高度集中,全身心的投入这件事中,他忘记一切,眼中只有这个雕像。
或者说,是这个女孩儿。
刘笑笑坐在青草地上,小手托着下巴,目不转睛的看着。
心中悄然泛起一丝涟漪。
都句话叫做认真的男人最帅,此时此刻,王博文的表情和姿态,足以配的上认真这两个字,简直可以称之为非常认真了。
刘笑笑脸色有些微红。
平心而论,以她的容貌,在学校也是又一大把人追,但是,作为一个喜欢和文字打交道、爱笑、爱生活的文艺女青年来说,她总是感觉,他们身上有一种让她觉得不怎么舒服的东西。
或许,是每个人身上都有的……浮躁。
有很多男孩儿把请女孩儿吃饭,唱歌,陪女孩儿逛街泡图书馆,或者是平曰里的嘘寒问暖,当成是追女孩儿的手段。
对这种手段,刘笑笑并不排斥,但也并不喜欢。
只因她心中很清楚,这些事,任何一个男生在“泡妞”初期,都是可以做到的,但,能坚持做下去的,没有。
最高记录就是一年,有个男生追了她整整一年,借着朋友的身份干着干那,最后终于是忍不住表白了。
然后,刘笑笑拒绝,男生黯然落泪而去,反而是因为这段痴情,引得不少女生青睐,很快便收获了新的女朋友。
有时候,刘笑笑也会想,要是有一个男生肯追她四年,甚至用不了四年,能有一千天,她绝对会同意的。
但,很可惜,没有。
大家都这么忙,谁会为了一个人浪费宝贵的四年青春?
以至于,这大学四年以来,她笔记本上的男生名字虽然很多,但却还从没有谈过男朋友。
矫情?
文艺?
死清高?
刘笑笑不止一次听到过这些评论,但从来都是一笑置之。
因为她那个传统到近乎古板的母亲曾经告诉过她一句话,“谈恋爱的时候脑子不进水,结婚后才能不流泪。”
说实话,王博文长的并不算很高,也不算帅,身上穿的衣服也很普通,但第一次看到他的眼睛,看到他那副羞涩的样子,以及身上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气质,刘笑笑就觉得,这个男孩儿不错。
有三分的好感。
而现在,王博文的认真,让她把这种好感上升到五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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