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27章 狗肉上不了酒席(1/ 2)
李胜男心疼闺女头回穿的崭新小皮鞋,又没叫沾地,一路抱着走去村口,得了一片夸赞。
宋瓷怪不好意思的。
她又不是真的四岁半,成天被人当成洋娃娃抱着走,确实有点点羞耻。
但是又拗不过李胜男的一片慈母心。
或者是炫女心?
还没走到村口,先路过江小月家。
村里通了电,有半数人家都拉了电灯,但舍得点的人家还是少数,日积月累的,电费再少那也是一笔支出。
只有江小月两口子肯这么抛费,每天天没黑透就亮起电灯,一亮就亮到夜里十点多,说是江小月在辅导孩子写作业呢。
有人就问了,这会儿还能考大学呢?
宋伟民他妈就说,上工农兵大学。
孩子高中成绩好,能直接先找单位挂靠,由单位推荐上大学,毕业直接回去工作当干事坐办公室,一分钱不用花,工资还高。
要说宋伟民跟江小月两口子,对孩子教育那是真上心。
别看宋凤仙也是个闺女,但该上育红班上育红班,该上学上学,江小月每天天不亮往乡里公社小学送,晚上再去接,亏着工分也要培养孩子。
听宋伟民他妈说,江小月还打算叫孙女到县城上初中,以后还能上省城读重点高中,毕业就能上大学。
自打宋瓷当上小演员开始拍电影,又挣工资又登报的,外头风声就又转了,把宋瓷娘俩给捧上了天,就连李胜男都成了更会培养孩子的优秀母亲。
江小月背地里有没有带着闺女去剧组找导演试戏,谁也不知道;不过最近她家夜里总是响起乐器声倒是真的。
白天跟宋伟民他妈一打听,知道江小月给宋凤仙买了笛子跟二胡,正在家练呢。
村里人纷纷咋舌,都说江小月不愧是城里来的知青,就是有见识有门路,生出来的闺女比别家小子还强,江小月会当妈。
话里话外地就带上李胜男,夸谁踩谁不用问都。
不过这也是老黄历了。
提示:本小说不支持浏览器转码阅读,请退出阅读模式或转码阅读既可正常观看!